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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记
时间:2011-12-10 00:00 浏览数:465 来源:
    (1)传记的定义和分类
    传记是遵循真实性原则,用形象化的方法记述人物的生活经历、精神风貌以及其历史背景的一种叙事性文体。
    从叙述人称看,传记可分为自传和他传。前者是作者为自己撰写的,如鲁迅写的《鲁迅自传》,沈从文写的《沈从文自传》等;后者是作者为他人撰写的,如《华罗庚》《“布衣总统”孙中山》《我的父亲邓小平》等。
    从表达方式看,有的传记,一面记述人物的经历,一面加以评论,这种传记被称为“评传”。如卞毓方的《留取丹心照汗青》、朱志敏的《铁肩担道义》等。
    从篇幅的长短来看,它可以分为大传和小传。
    (2)传记的文体特点
    传记的文体特点是真实性和文学性。其中,真实性是传记的第一特征,因为传记叙写的是历史或现实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,有真名实姓、居住地点、活动范围等,写作时不允许任意虚构。但传记不同于一般的枯燥的历史记录,它还具有文学性。它是写人的,有人的生命、情感在内;它通过作者的选择、剪辑、组合,倾注了爱憎的情感;它需要用艺术的手法加以表现,以达到传神的目的。
    (3)传记的阅读要求
    根据传记的文体特点和新课标的内容,对传记的阅读要求是:
    ①理清作品陈述的基本事实,把握传主的人生经历;
    ②分析传主的性格、情感,把握传主的性格、情感与基本事实之间的关系;
    ③理解作者的评论、思想,分析作者的评论、思想与基本事实之间的关系;
    ④通过分析作品的选材、表现手法、修辞技巧、语言特色等艺术形式,了解作者这样处理的意图;
    ⑤探讨文本反映的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,能对作者所持的观点和所作的艺术处理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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